经济适用房是指根据国家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安排建设的住宅,是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由国家统一下达计划,用地一般实行行政划拨的方式,免收土地出让金,对各种经批准的收费实行减半征收,出售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按保本微利的原则确定。经济适用房相对于商品房具有 3 个显著特征:经济性、保障性、实用性,是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
经济适用房在别的国家和地区一般被称为公共房屋,中国香港称为居者有其屋,中国澳门称为经济房屋,中国台湾称为国民住宅,新加坡称为组屋。经济适用房的出现,是为了适应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需求,具有经济性和适用性的特点。经济性是指住房的价格相对较低,适合中低收入家庭的购买能力;适用性是指住房的设计和布局要符合居住的实际需要,具有一定的实用性和舒适性。
购买经济适用房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通常包括家庭收入、住房状况、户籍等方面的要求。不同地区的经济适用房政策可能会有所不同,具体的申请条件和购买流程可以咨询当地的住房保障部门或相关机构。在购买经济适用房时,需要注意相关的政策规定和手续办理,确保购买过程合法合规。同时,经济适用房的供应数量有限,申请购买可能需要一定的竞争和等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