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女子学院的招生要求涉及多个方面,以下是详细介绍:
首先是招生对象,主要面向高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的考生。在报名条件方面,考生需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身体健康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对于不同类型的招生,具体要求也有所不同。在普通高考招生中,学院依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相应批次录取最低控制线及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控制在 120%以内。对于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进行录取,即按高考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根据考生所报专业志愿确定录取专业。在专业录取时,若出现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学校依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排名规则顺序进行录取。当考生所报专业志愿都不能满足时,若考生服从专业调剂,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若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在艺术类专业招生中,学院认可生源省份专业统考成绩,对进档考生按照综合分“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确定录取专业。综合分折算办法分别为:美术类专业按专业成绩占 70%,文化成绩占 30%计算;音乐类专业按专业成绩占 70%,文化成绩占 30%计算;舞蹈类专业按专业成绩占 80%,文化成绩占 20%计算。
对于春季高考考生,学院按专业类别根据考生的投档分从高到低录取,若投档分相同,依次按专业知识、专业技能、语文、数学、英语单科成绩排序确定位次。
此外,学院还对部分专业有特殊要求,如学前教育专业要求考生无口吃及语言障碍。
需要注意的是,招生要求可能会根据政策和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具体以当年的招生章程为准。